临武法院:高效执行促和解 当场兑现把案结
2020-09-17 17:06:11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 编辑:蒋淑芬 | 作者:邓慧花          浏览量:1868

近年来,临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14日,在临武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彭某当场将57000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唐某手中,当事人双方签下执行和解笔录,一场因交通事故遗留下的执行难案成功执结。

2019年5月22日,被告彭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省道214线金江镇袁家加油站路段时,越过双黄线与对向驶来的原告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唐某及女儿唐某丽(7岁)受伤。后经临武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彭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0年1月14日,唐某及女儿唐某丽将彭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彭某赔偿唐某及女儿唐某丽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8240.78元,判决生效后,因彭某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唐某于2020年7月1日向临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邓威力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执行干警注重做好释法析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渠道的沟通和劝说下,申请执行人唐某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2020年9月14日上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彭某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赔偿唐某及女儿唐某丽57000元并当场兑现。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个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唐某一案虽然顺利执结,但临武法院执行工作还在继续,临武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总结经验,灵活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临武法院执行局连续7年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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